一、项目名称:南宁市民乐路3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工程检测
二、招标编号:ZXHTZB2109XG07B004C
三、招标人名称: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
四、招标代理机构: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
首次公告日期:2022年8月15日
澄清公告发布日期:2022年8月29日
五、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:
1、原“专用条款”中:
2.8 履约保证金
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,中标单位须在1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(如有)。履约保证金可以银行保函、现金、工程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函等形式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: 合同款的2.5% 【备注:为合同价款的0~10%】
现更改为:
2.8 履约保证金
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,中标单位须在1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(如有)。履约保证金可以银行保函、现金、工程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函等形式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:100000元【备注:为合同价款的0~10%】
2、原“投标函附录”中:
4 | 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| 合同条款 | 合同价款的 2.5 % |
现更改为:
4 | 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| 合同条款 | 100000元 |
按澄清后的内容执行,其余部分不变。
招 标 人: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
招标代理机构: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
日期:2022年8月29日